2016-2017学年度“学习之星”投票活动

2016-2017学年度“学习之星”投票活动

2017-07-05 00:59:00 -- 2017-07-11 0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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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数
15416
投票数
59758
访问量

微信投票活动规则

根据我院“1121工程”和“八项育人工程”的实施的相关要求,结合机械工程系学生工作的实际,进一步促进我系学生的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关爱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我系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让每一个学生努力积极向上;引导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心学生的点滴进步。机械工程系决定开展 “学习之星”的评选活动。


通过“学习之星”的评比对学生学习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激励全系同学认真学习文化知识,积极主动参与实践锻炼,营造“快乐学习”的学习氛围,为同学们树立优秀的学习榜样,借助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学生明确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热爱学习,重塑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的自信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勤于动手动脑,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

2.热爱祖国、热爱学院、热爱专业、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有强烈的求知欲和钻研精神。

3.遵守法律和法规、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规则》,自我教育、约束能力增强,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遵守纪律方面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诚实守信,集体荣誉感强,乐于助人,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5.在同学们中口碑好,学院老师评价高,传播正能量,能得到大部分师生的认可,能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评选办法:

“学习之星”的推选分为三部分:

1.班级推选:由班级开展主题班会,每班推选三名候选人。各班级于2017年6月7日前推荐三名候选人。

2.老师推选:班主任,任课老师推选,并加注推荐意见。6月13日前公布教师推荐情况。

3.群众推选:微信公众号投票推选。7月10日前完成网络投票。

2017年7月10日前,系部根据以上三步的评选结果,综合考虑表彰17人。

微信投票报名选手

9号 3074票

杜铭

2号 2907票

徐建忠

8号 2018票

张普庆

1号 1877票

杨盼盼

13号 1656票

尉兰云

3号 1176票

杨浩霞

4号 833票

张 平

11号 708票

张党党

6号 308票

杜兵龙

10号 278票

梁永刚

12号 247票

包小兰

5号 218票

周建辉

14号 81票

文静静

7号 35票

杨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