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学习之星”投票活动

2016-2017学年度“学习之星”投票活动

2017-07-05 00:39:00 -- 2017-07-11 00:39:00
18
参赛数
28810
投票数
89656
访问量

微信投票活动规则

根据我院“1121工程”和“八项育人工程”的实施的相关要求,结合机械工程系学生工作的实际,进一步促进我系学生的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关爱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我系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让每一个学生努力积极向上;引导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心学生的点滴进步。机械工程系决定开展 “学习之星”的评选活动。


通过“学习之星”的评比对学生学习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激励全系同学认真学习文化知识,积极主动参与实践锻炼,营造“快乐学习”的学习氛围,为同学们树立优秀的学习榜样,借助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学生明确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热爱学习,重塑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的自信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勤于动手动脑,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

2.热爱祖国、热爱学院、热爱专业、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有强烈的求知欲和钻研精神。

3.遵守法律和法规、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规则》,自我教育、约束能力增强,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遵守纪律方面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诚实守信,集体荣誉感强,乐于助人,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5.在同学们中口碑好,学院老师评价高,传播正能量,能得到大部分师生的认可,能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评选办法:

“学习之星”的推选分为三部分:

1.班级推选:由班级开展主题班会,每班推选三名候选人。各班级于2017年6月7日前推荐三名候选人。

2.老师推选:班主任,任课老师推选,并加注推荐意见。6月13日前公布教师推荐情况。

3.群众推选:微信公众号投票推选。7月10日前完成网络投票。

2017年7月10日前,系部根据以上三步的评选结果,综合考虑表彰17人。

微信投票报名选手

1号 3301票

孛 娅

13号 3065票

李明明

12号 2948票

袁小铎

8号 2493票

王 凯

14号 2405票

张文景

10号 1594票

宋满荣

7号 1470票

陈胜利

9号 1394票

温翠红

15号 1391票

张永鹏

17号 1373票

牟行

16号 1302票

李建军

3号 1298票

徐玺强

2号 1267票

牛月木措

4号 1237票

董盼亮

5号 1049票

王琪武

11号 865票

尹文杰

6号 224票

叶俊杰

18号 134票

张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