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对象:针对餐饮终端从业人员(店老板、吧员等)开展“特色美食+毛铺酒”代言展示评选活动,邀请餐饮终端将店中一款特色美食和毛铺酒陈列在餐桌上,参与人员在陈列桌旁现场代言,并将相片上传,参与人员邀请其朋友或客户进行投票。
2、活动时间:
6月5日-10日进行活动宣传及参与人员信息收集;
6月11日-6月20日开展评选投票;
6月21日-22日进行评奖
6月23日-6月25日进行奖品配送。
3、活动内容:
(1)投票工具:借助51微投票软件(www.omlzz.com一定数量内开展属于免费)。
(2)活动规则:参与活动的消费者上传与毛铺苦荞酒产品相关相片,并附上“我的特色菜+毛铺酒”的相关真实感受(不超过100字)作为参赛宣言。
参选人员将宣言及照片发送至毛铺工作人员处进行筛选排版完成投票页面建设;
毛铺工作人员将建成的参赛页面链接发送给参选人员,由参选人员利用个人朋友或其他媒介开展投票活动。
(3)参与方式: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与组织方取得联系报名或可联系区域业务主管进行报名,提供姓名、电话、职业、照片和感言,由组织方统一筛选和上传相关资料,个人不得私自参与,须取得组织方的同意。
(4)奖项设置:活动评选时间为期10天 ,设置四个奖项:一等奖1名,奖励黑荞3提;二等奖3名,奖励黑荞2提/人;三等奖10名,奖励黑荞1提/人。 所有参与评选且投票数量超过50票的未获奖消费者,组织方可提供500ml黑荞光瓶酒1瓶进行鼓励/消费培育。
6号 3362票
谢芬林
13号 3194票
曾建华
2号 2212票
罗秋华
1号 859票
邓子荣
8号 802票
吕桂莲
18号 510票
温桂华
28号 398票
欧阳鑫
23号 154票
王荣
27号 151票
杨金香
25号 127票
欧阳雪梅
20号 107票
方艳鸿
19号 92票
刘九香
3号 46票
何平
24号 44票
徐世鸿
29号 26票
董清兰
4号 25票
李月兰
17号 19票
侯芬花
16号 14票
郭小军
14号 9票
陈小连
10号 5票
黄伟
7号 5票
李庚
15号 4票
赖林秀
12号 4票
张明花
5号 3票
曾李生
11号 3票
罗美英
9号 3票
陈军
26号 2票
罗峰
21号 2票
杨梅
30号 1票
赖妹
31号 1票
黄站
32号 0票
朱西梅
33号 0票
忆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