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21日
截稿日期:2018年4月21日14时(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主题:反映永恒长城里杏花节景色、长城自然风光、民俗风情
获奖奖励:
一等奖 1名 奖金人民币 2000元;
二等奖 1名 奖金人民币 1000元;
三等奖 1名 奖金人民币 500 元
作品要求:
1、第三届永恒•长城里杏花文化节“最美长城里”春季摄影大赛,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永恒·长城里项目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谢绝组照。
2、投稿作品根据拍摄内容和投稿时间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最终评比10幅入围作品:
第一阶段“自由摄影”时间4月9日至4月20日,摄影者自行前往拍摄;
第二阶段“集体摄影”时间4月21日,摄影者自行前往拍摄,并参加评奖。
两个阶段评比结束后,在10幅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二、三名和优秀奖作品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主办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5、入展作者推荐加入北京摄影艺术协会。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号 5323票
黄卫
25号 4362票
徐锡东
31号 3890票
吴文娟
48号 1178票
王凤莲
40号 906票
王俊庆
23号 801票
刘莘
7号 763票
覃文圣
20号 706票
陶治冶
11号 653票
冯金鹏
36号 639票
陈学斌
24号 570票
刘瑞雪
9号 554票
胡伟
2号 552票
聂子博
19号 506票
肖云波
34号 388票
杨威
4号 292票
陈文
52号 274票
吴岚
8号 272票
王磊
32号 210票
孙怡
26号 207票
于珊
17号 206票
陈冉
21号 196票
灵芝
22号 180票
李有泉
13号 179票
商天柱
35号 166票
胡子超
28号 155票
周
10号 136票
刘笑楠
3号 134票
贾雪莲
44号 117票
昊海
39号 113票
张璐
45号 108票
邢振华
43号 107票
梁春生
5号 92票
陈迎
37号 59票
樊瑞
27号 55票
方君
33号 52票
陈鸿宇
6号 46票
商天柱
42号 29票
王兰珍
30号 19票
周
16号 19票
许伟康
15号 19票
马紫阳
49号 16票
张华
12号 6票
李冰冰
50号 4票
王晓林
41号 4票
马紫阳
46号 3票
胥焰
47号 3票
李修文,
54号 2票
王自华
51号 2票
有楚威
55号 1票
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