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投票系统只用于评选罗丽芬第三届“魅力之星”歌手大赛中“人气之星”奖的投票,其他奖项不涉及。
2.【投票时间】为2月23日下午14:00-2月24日下午比赛颁奖前
3.【参与人员】参与投票人员不限,非罗丽芬企业员工亦可。
4.活动期间每个微信号可投票1次。
5.“人气之星”奖项按照票数评选,票数最多者获得。
6.【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盗用他人照片或冒用他人名义参赛,已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一旦参赛,本活动将认定参赛者提供了自己照片的合法使用授权,不再另行协议。
3.本平台将会严肃处理。对蓄意诽谤、破坏、干扰活动的恶意言论及行为,本公司将诉诸法律手段维护本次活动的合法权益。
1号 2143票
营业一部 栾琪琳
4号 1893票
营业二部 申月琴
11号 767票
生产部 刘燕
8号 516票
品保部 李来菊
13号 398票
营业二部 杨雪静
7号 337票
生产部 王雅琼
2号 334票
营业三部 王迪
9号 236票
品保 郭佳佳+潘抱金
10号 193票
莫克 郑丽云
3号 157票
营业一部 孙毓文
6号 110票
美业学院 陈美琪
5号 90票
营业三部 吴昊
12号 15票
营业三部 郑林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