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进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法制办、县法宣办等部门参与,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东海县第二届“法治典型人物”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切实把评选过程转化成一次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法治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的过程。
经部门推荐、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已产生候选名单,现将评选活动的候选名单在《东海日报》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12月18日前反馈至县委政法委。联系人:王红超,电话:87776576、566224。
同时,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正,社会公众能够广泛参与,将在东海政法微平台开通投票通道,接受公众投票。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评选出自己心目中的“法治典型人物”。投票规则如下:
一、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
二、投票范围:从公示名单中选出5名“法治典型人物”,可以少选,多选无效。
三、投票方式:微信投票,进入“东海政法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HZFWPT),找到下拉菜单投票栏目,点击后会弹开投票活动图文再点击进入进行投票,投票期间每个微信号只能投一次,每类候选名单限投一票。
四、综合专家评审和投票结果,评出东海县第二届“法治典型人物”。
5号 22227票
陆启柏
4号 21916票
郭军
3号 19404票
陆洪远
1号 15006票
高光明
2号 12265票
胡方
6号 8419票
倪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