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铺苦荞酒嘉峪关市场“我为毛铺代言”评选活动

毛铺苦荞酒嘉峪关市场“我为毛铺代言”评选活动

2017-12-15 00:00:00 -- 2017-12-26 00:00:00
30
参赛数
16055
投票数
140576
访问量

微信投票活动规则

一、参与对象

(1)长期饮用毛铺苦荞酒的忠诚消费者,有一定社交圈子的意见领袖,及能影响他人饮酒习惯的品牌顾问(30人);

(2)有一定传播能力的自媒体达人、美食吃货(10人);

(3)有一定终端团购资源的餐饮老板(10人);

(4)对毛铺酒接受度认可度较高的消费者(30人);

注:也可以以某一群体的名义报名参与

二、活动时间:12月15日—12月27日 

(1)12月10日-17日进行活动宣传及消费者信息收集(活动期间均可联系工作人员报名参加);

(2)12月18日-12月25日开展评选投票(投票开启时间12月18日20:00:00,投票截止时间12月25日00:00:00,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不同3票);

(3)12月26日-12月27日进行奖品配送。

三、参赛方式

参加活动的消费者提供姓名、电话、职业、与毛铺苦荞酒产品相关照片和感言,由组织方统一筛选和上传相关资料,个人不得私自参与,须取得组织方的同意。

四、报名联系方式

酒泉市肃州区   唐美女:18458035644;尤姐姐:13993744791;闫帅哥:18189376767;嘉峪关市雄关区   李美女:18193777922;  或联系毛铺酒相关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五、奖品设置:

活动设置四个奖项:

一等奖1名,奖励毛铺苦荞酒·黑荞1件;

二等奖3名,奖励毛铺苦荞酒·金荞1件;

三等奖5名,奖励125ml毛铺苦荞酒(1*24瓶)1件;

优秀奖10名,奖励500ml毛铺苦荞酒·黑荞2瓶。

所有参与评选且投票数量超过100票的消费者,组织方可提供2瓶500ml毛铺苦荞酒·金荞品鉴酒进行鼓励。

六、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真实有效,活动期间若发现恶意刷票者,查实后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活动期间因第三方后台系统出现的紧急情况,以举办方说明为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毛铺苦荞酒酒嘉办事处所有。


微信投票报名选手

1号 3071票

杨建英

4号 3031票

田学武

25号 1376票

唐志彦‭

2号 1252票

宋增龙

26号 1177票

‭闫学东

29号 1035票

谢忠会

27号 932票

李森

16号 744票

妥汉明

18号 643票

孙福龙

6号 335票

李晶虹

19号 313票

赵兴文

7号 264票

朱乐华

5号 239票

陈天文

3号 238票

赵峰

15号 212票

盛建国

24号 208票

赵海山

21号 172票

王虎

9号 121票

刘长春

11号 118票

周兴文

13号 102票

张万明

28号 101票

李文贵

14号 66票

周建荣

12号 63票

王文斌

20号 61票

张宏

30号 53票

郑先生

10号 37票

张冬

22号 32票

王洪福

17号 22票

王建明

8号 20票

张启元

23号 17票

张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