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感动苏州“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报刊、网络投票评选通道开启】
“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评选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是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激励自强和助残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第五届感动苏州“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人选,必须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生活。
感动苏州“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评选标准为:(1)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事迹感人,在残疾人中得到普遍赞誉,有较好的社会影响;(2)有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或出版专著、论文,自主创新,取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3)自主创业取得成效,并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得到残疾人和社会广泛赞誉、普遍认可;(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乐于奉献,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5)在其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感动苏州“十佳”助残先进个人评选标准为:1、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长期支持残疾人工作,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在全社会影响大;2、为残疾人的康复、教育、技能培训、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维护,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等提供切实的服务和帮助,取得明显效果的;3、积极参加扶残助残活动,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长期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出显著成绩的。
目前,经过评选活动评委初评,确定了18位“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候选人和17位“十佳助残先进个人”候选人。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认真学习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报刊、网站(苏州市残联网站http://www.cl.suzhou.gov.cn/web/)、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SZ_DPF)投票评选。
投票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24:00。每位投票人限投一次,所选的“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分别不得超过10人,投票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主办单位负责对投票人信息保密。
注:本活动由苏州市第五届感动苏州“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市残联群宣处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1号 159709票
季 艳(张家港)
6号 111805票
陆冬兴(昆山)
17号 107855票
周锡娟(苏州报业集团)
15号 86388票
潘彦蓉(园区)
9号 79998票
李森林(吴江)
8号 77575票
朱丽珍(吴江)
16号 58833票
顾少华(园区)
14号 46300票
尤决平(姑苏)
4号 32369票
何 逸(太仓)
10号 30177票
顾建法(吴中)
3号 26943票
刘晔恒(常熟)
5号 16601票
周腾标(太仓)
7号 10883票
毛 煜(昆山)
2号 2937票
温 虹(张家港)
11号 1065票
岳向锋(相城)
13号 304票
季建新(姑苏)
12号 153票
廖燿宇(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