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苗年节目”,珙县2017“闹苗年”展演节目
“人气王”网络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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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我最喜爱的苗年节目”,珙县2017“闹苗年”展演节目“人气王”网络评选
活动时间:2017年11月20日0时—2017年11月26日12时
活动载体:微信公众号、投票网站
一、奖励机制
按照网络投票排名设置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500元。
二、参赛节目要求
1、节目类型:节目要贴近苗年或贴近苗族文化,以苗族文化为主题,主要为歌曲、舞蹈、乐器(苗族)、小品、相声、话剧、舞台剧类型等。节目内容要健康向上,节目题材不得反党反社会,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弘扬正能量。
2、人员要求:歌曲演唱必须歌伴舞(特别优秀的除外),歌伴舞、舞蹈类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乐器类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小品类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相声类(时间8-10分钟)不得少于2人;话剧类不得少于6人(时间8-10分钟);舞台剧类不得少于6人(时间10-15分钟)。
3、比赛要求:报名参加展演的节目,需在2017年11月25日下午按照主办方的安排依次进行展演,若未参加展演或不按要求展演节目者一律取消投票参赛资格。
4、节目审核:所有报名参赛节目需由主办方根据上述要求进行逐一审核,符合要求方可参赛。
三、报名方法
1、网络报名:微信号yangdaiqiang888,liuyangyangyan
2、电话报名:18909092428(杨老师),18909092620(刘老师)
3、现场报名: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玉和苗族乡凤凰苗寨
4、报名要求:提供领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联系电话
四、投票方案
1、投票说明:第一阶段在节目参加之前,主要目的是达到宣传参赛节目和参赛队伍的目的,宣传活动的举行和营造人气氛围;第二阶段在节目演出后,通过观看和发布参演节目,从节目质量上以1票抵10票的形式提高优质节目的获奖率。
2、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0日0时至2017年11月26日12时,每个IP限一日投一次。其中分两个时间段,第一段:11月20日0时至11月25日12时,1票抵1票;第二阶段:11月25日12时至11月26日12时,1票抵10票。
3、投票方法:微信公众号《珙县苗乡门户》,点击【苗年投票】栏目,进入【“我最喜爱的苗年节目”,珙县2017年“闹苗年”展演节目“人气王”网络评选】投票窗口进行投票,发布投票链接可让朋友投票,禁止刷票。
五、领奖
获奖者在活动结束3日内凭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到现场领取奖金,或联系主办单位转账领取。
六、注意事项
1、凡获主办方审核并进入参赛者,自行向主办方提供如下材料:团队照片(表演或合影照片)、团队名称、节目名称、团队和节目简介(100字以内);
2、参加展演所有演员在演出整个途中及演出期间的人身安全、交通费用自行承担,主办方提供展演当天的午餐;
3、参赛单位因迟到、早退或其他原因未能正常参加展演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不列入评比序列。
六、方案解释权
此方案解释权归珙县玉和苗族乡农民文化理事会和珙县苗岭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其余内容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信息为准。
7号 39910票
《苗岭迎客歌》-军威军鼓舞蹈队
12号 32117票
《太阳鼓》-底洞镇农民文化理事会
8号 20408票
《请喝一杯苗家酒》-梦火演艺
15号 16375票
《好日子》-青龙街村舞蹈队
14号 9812票
《苗乡情》-隘口牌坊舞蹈队
11号 5730票
《多嘎多耶》-三合苗寨舞蹈队
4号 4657票
《苗族武坛舞》-蒙艺军鼓舞蹈队
5号 3690票
《欢乐中国年》-玉和丹桔幼儿园
10号 2134票
《凤凰苗寨我的家》-青春苗韵组合
6号 1383票
《苗染》-玉和苗族乡中心校
2号 348票
《苗家阿妹》-梦火演艺
9号 298票
《礼让曲》-凤凰福居演艺团
1号 274票
《苗族迎宾曲》-玉和农民文化理事会
13号 127票
《云朵上的苗寨》-舞韵舞蹈队
3号 108票
《苗家战神》-苗岭印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