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评选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是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激励自强和助残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第五届感动苏州“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人选,必须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生活。
感动苏州“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评选标准为:(1)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事迹感人,在残疾人中得到普遍赞誉,有较好的社会影响;(2)有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或出版专著、论文,自主创新,取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3)自主创业取得成效,并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得到残疾人和社会广泛赞誉、普遍认可;(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乐于奉献,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5)在其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感动苏州“十佳”助残先进个人评选标准为:1、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长期支持残疾人工作,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在全社会影响大;2、为残疾人的康复、教育、技能培训、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维护,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等提供切实的服务和帮助,取得明显效果的;3、积极参加扶残助残活动,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长期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出显著成绩的。
目前,经过评选活动评委初评,确定了18位“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候选人和17位“十佳助残先进个人”候选人。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认真学习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报刊、网站(苏州市残联网站http://www.cl.suzhou.gov.cn/web/)、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SZ_DPF)投票评选。
投票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24:00。每位投票人限投一次,所选的“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分别不得超过10人,投票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主办单位负责对投票人信息保密。
注:本活动由苏州市第五届感动苏州“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十佳助残先进个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市残联群宣处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5号 215612票
顾晓峰(太仓)
10号 191205票
沈永浩(吴江)
18号 189351票
王金宝(园区)
7号 177402票
叶华峰(昆山)
13号 144084票
朱林兴(相城)
16号 142125票
倪维珍(姑苏)
4号 136909票
沈丽红(常熟)
2号 135333票
钱晓春(张家港)
9号 131432票
陆 鸿(吴江)
17号 125869票
范嘉威(园区)
1号 122567票
樊祥忠(张家港)
14号 38391票
陆 晴(姑苏)
11号 16400票
沈亚琴(吴中)
6号 3629票
王晓辰(太仓)
3号 2549票
李炳英(常熟)
8号 874票
朱卫其(昆山)
15号 514票
章丽云(姑苏)
12号 509票
沈祖民(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