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激发脱贫攻坚士气,广泛凝聚脱贫攻坚合力,进一步聚集脱贫攻坚正能量,不断开创全镇脱贫攻坚新局面。
二、主办单位
忠路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三、奖项名称
忠路镇脱贫攻坚“十佳帮扶单位”
忠路镇脱贫攻坚“十佳帮扶干部”
忠路镇脱贫攻坚“十佳脱贫之星”
四、评选条件
“十佳帮扶单位”【从镇内帮扶单位、市场主体中评选】
1、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
2、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严格遵纪守法,无一票否决事项。
“十佳帮扶干部”【从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中评选】
1、政治思想素质好。
2、致力于精准扶贫工作。
3、心系贫困群众。
4、严格遵纪守法,无一票否决事项
“十佳脱贫之星” 【从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评选】
1、思想素质好。
2、政策水平高。。
3、自身动力足。
4、严格遵纪守法,无一票否决事项。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推荐(6月14日—30日)
各村委会于2017年6月25日前,将脱贫攻坚“十佳帮扶单位”、“十佳帮扶干部”、“十佳脱贫之星”至少各一名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上报各工作站。工作站从各村上报的名单中进行考察,6月30日前分别选定10名上报镇扶贫办,帮扶单位和帮扶市场主体各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
(二)社会公示(7月1日-9月10日)
镇扶贫办对各工作站上报的脱贫攻坚“十佳帮扶单位”、“十佳帮扶干部”、“十佳脱贫之星”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在“利川忠路人”等网站将拟表扬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公示投票。
(三)组织评审(9月11日-12日)
根据公示投票结果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评审,评审出的脱贫攻坚“十佳帮扶单位”、“十佳帮扶干部”、“十佳脱贫之星”报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
六、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脱贫攻坚“十佳帮扶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获奖帮扶单位纳入年度考核计分,市场主体优先享受政府产业发展项目。
2.对评选出的脱贫攻坚“十佳帮扶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荣誉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在评先表模在干部提拔重用时优先。
3.对评选出的脱贫攻坚“十佳脱贫之星”,由镇党委、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每名给予2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华海通公司提供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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